Notes on: Durkheim, E. (1999):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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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book{Durkheim_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_1999,
  author    = {Durkheim, E.},
  title     = {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},
  year      = {1999},
  publisher = {上海人民出版社},
  url       = {https://book.douban.com/subject/1484801/},
  note      = {渠东汲喆译},
  series    = {涂尔干文集},
}

导言

一个宗教体系倘若能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,我们就可以说这即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原始的宗 教:首先,应该能在组织得最简单的社会中找到它;其次,不必借用先前宗教的任何要素便 有可能对它作出解释。

社会学的主旨,并不仅仅在于了解和重建业已消逝的各种文明形式。相反,同所有实证科学 一样,它所要解释的是与我们近在咫尺,从而能够对我们的观念和行为产生影响的现实的实 在:这个实在就是人。更确切地说,就是今天的人,因为这才是我们最想了解的东西。我们 研究非常古老的宗教,不仅仅是为了对它的奇罕独特之处夸夸其谈,聊以自慰。我们之所以 把它作为研究的主题,是因为它似乎比别的宗教更适合使我们理解人的宗教本性,也就是说, 它似乎更便于我们展示出人性的本质的、永恒的方面。

社会学的基本前提就是:人类制度是绝不能建立在谬误和谎言的基础之上的。

最野蛮和最古怪的仪式,以及最奇异的神话,都传载着人类的某些需要以及个体生活或社会 生活的某个方面。信仰者用以证明这些仪式和神话的理由也许(或通常)是错误的;但真正 的理由并非不存在,去发现这些理由正是科学的职责。

笛卡儿就有一条原理:在科学真理的链条中,最初的环节始终居于支配地位。

像所有人类制度一样,宗教并不起始于某个地方。